記者昨日從相關部門獲悉,《亳州市城區排水戶分級分類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自2月1日起施行,將進一步加強亳州市城區污水排放管理。
按照《辦法》規定,排水戶分為一級排水戶和二級排水戶。直接接駁市政排水設施的為一級排水戶,其他為二級排水戶。同時,根據排水類型,將排水戶劃分為工業類、建筑類、餐飲類、醫療類、機關事業單位類、汽修類、洗滌類、垃圾收集處理類、農貿市場類、綜合商業類、教育類、小區物業類等十二類,實施差異化管理。
《辦法》明確,城市排水設施覆蓋范圍內的排水戶,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將污水排入公共排水設施。在雨污分流區域,禁止雨污混接,不得將污水排入雨水管網。從事工業、建筑、餐飲、醫療等活動的排水戶,應當向轄區排水主管部門申請辦理污水排入排水管網許可證,并按照許可要求排放污水;未取得許可證的,不得向公共排水設施排放污水。居民排放生活污水無需申請排水許可證。
《辦法》要求,排水戶自建排水設施應當按照雨污分流要求建設,排水設施的設計、施工應當符合相應的國家強制性標準,同時建設相應的預處理設施和便于水質、水量檢測的設施,達到國家和地方規定的污水排放標準要求后,方可排入公共排水設施。
該《辦法》的出臺實施,將進一步規范排水戶排水行為,保障城市排水與污水處理設施安全運行,防治城市水污染。通過實施分級分類管理,實現排水許可“應管盡管”,推動排水管理從“重審輕管”向“寬進嚴管”轉變,強化源頭污水收集效能,提高管理效率和監管精準度。
來源:亳州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