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再放任長江的水污染,全國就沒水喝了。”
全國政協委員、原水利部副部長翟浩輝對本報記者表示,“原來長江水都是一類、二類水,現在長江近岸中下游地區水質已經為Ⅲ類水,而Ⅲ類水已經是我國飲用水的最低標準。”
根據翟浩輝的調研,長江流域有大型、中型化工企業17000多家,這些化工企業排放的污水大部分沒有經過嚴格的污水處理,直接排入長江,對長江的水質造成了嚴重威脅;同時,長江上中游規劃待建的核電站有22個。
為此,翟浩輝建議,對已經建好的沿江化工項目應該加強監管和執法,對于在建的沿江化工項目應該暫停,新上項目則需有力遏制;對沿江的核電項目應特別慎重,一旦出事對飲用水的影響太大。
鑒于長江流域的重要性,他建議全國人大盡快啟動《長江法》的立法程序。
中下游每一個縣都有化工園區
《21世紀》:目前長江已經成為我國最主要的飲用水水源,現在長江水源的水質如何?
翟浩輝:長江是中國的母親河,她承擔著長江沿線居民的生產生活用水,隨著南水北調工程推進,北方居民也要用到長江水,但是,長江水質已經開始令人擔憂。
近幾年,長江每年都要發生好幾起水污染事故。就在2月份,江蘇鎮江發生苯酚污染,造成從長江取水的水廠供水有異味,給下游居民造成很大影響。
根據我的調查,長江沿岸中下游每一個縣都有化工園區,每一個市都有化工開發區,每一個省都有大型化工項目。據不完全統計,沿江大型、中型化工企業達到17000多家,這些化工企業的污水大部分沒有經過嚴格的污水處理,直接進入長江。其實很多企業有污水處理設施,但是大多不運行。
長江的水質原先能達到Ⅰ類、Ⅱ類水,現在長江近岸中下游地區水質已經為Ⅲ類水,這已經是飲用水的最低標準。如果再放任長江水污染,全國將沒(清潔)水可喝。
南水北調中線工程預計2014年可通水到北京。國家給南水北調源頭地區投入大量生態補償資金,比如陜西就投了30多億元,建了一大批污水處理廠。但是,大部分污水處理廠建成后沒有投入使用,因為運行需要成本。現在流入漢江的水,大部分沒有經過污水處理,由漢江流入丹江口(南水北調中線工程水源地)的水實際上已經是Ⅲ類水。
因此,國家要高度重視長江水污染,不能投入幾千億搞了南水北調,結果送到北京的水不能喝。因此,保護長江的水質,這是最大的民生,要狠抓落實。
《21世紀》:對于長江的水污染現狀,南水北調辦有沒有采取措施?
翟浩輝:南水北調辦主要是督促地方建設污水處理廠,但對于污水處理廠是否實際運行則難以監管。在一定程度上,這是地方政府沒有引入市場機制造成的。現在污水處理廠全部由國家投資,財政沒有那么多資金持續投入,導致污水處理有名無實。其實,污水處理廠的運營可以引入市場機制,吸引外資、民資進入。同時加快水價改革,通過適當提高水價來適當補貼污水處理廠的運行成本這一部分。這是完全可以做到的事。
水源地附近不宜建核電
《21世紀》:江西彭澤計劃在長江沿岸建核電站,該項目遭到與其隔江相望的安徽省望江縣的質疑,望江縣認為該項目在選址評估、環境影響評估等方面存在漏洞。對此你怎么看,沿江的核電項目對長江有哪些影響?
翟浩輝:日本福島核事故之后,核電項目的建設應該引起我們的深刻反思。關于核電的發展,溫家寶總理講得很好,發展核電要慎之又慎。
我認為在水源地附近不宜建核電站,那是影響到子孫后代的。國外也沒有把核電站建在飲用水水源地的先例。但是這幾年,規劃在長江上中游建設的核電站有22個。核電應該建在沿海地區。
所以,對沿江的核電項目應該特別慎重,因為一旦出事對飲用水的影響太大。從保證能源供應的角度來說,國家應該大力發展水電、風電、光伏,這些能源比較安全,不會危害生命和飲水安全。
不支持鄱陽湖建閘
《21世紀》:長江的生態問題也引人關注。比如去年鄱陽湖欲建閘引長江水解渴,引發很大爭議。你怎么看?
翟浩輝:鄱陽湖這幾年每年都干旱,原因是多方面的,因此江西提出來要在鄱陽湖建閘控制,爭議很大。
要保護鄱陽湖生態,最好是不建閘。如果鄱陽湖開了這個先例,洞庭湖也會開,那整個長江水系就會有問題,對下游影響很大。根據我多年的水利工作經驗,從生態方面考慮,如果非要建閘那么就建低閘,閘門要低,調水不調洪,低閘維持最低水位的生態。如果是建高閘,那么整個長江水系的調蓄都會有問題,鄱陽湖把水攔截了,下游怎么辦?
三峽建成了以后爭議也很大,正常發電以后長江的正常通航也出現一些問題。我認為,發電用水必須服從用水的整體調度,幾億人的生產生活用水首先要得到保障。現在。我們不再議論建三峽是利大于弊還是弊大于利,但是建三峽是對生態有影響的。現在就是如何把這種影響控制到最小。
因此,我對鄱陽湖建閘的態度就是:不支持,但是如果要建,就用低閘方案,并且,閘的管理和調度應該由長江委直接管理,不能讓地方管。
對地方政府實行環境一票否決制
《21世紀》:大量的沿江化工項目成為長江水源的重大污染隱患,應該怎樣監管?
翟浩輝:興建大型化工企業一般由國家發改委以及地方省級發改委審批。總的來說,審批這類項目應做好宏觀調控和產業布局,不應允許地方盲目發展化工項目和大型化工園區。
對于已經建成的沿江化工項目,無法搬遷或搬遷成本比較大的,應加強監管和執法,污水處理必須達到國家標準,達標以后才能排放,不達標就停產整頓。就監管機構而言,不能只依靠地方環保部門,應由中央環保部的派出機構環保督查中心嚴格執法。對于在建的沿江化工項目應該暫停,新上項目則需要有力遏制。我們一直在強調科學發展觀、轉變經濟增長方式,中央的政策很好,但是落實起來難度很大。
《21世紀》:除了做好產業布局,對長江的水污染防治還應該采取哪些措施?
翟浩輝:首先,政府要擔負起監管的責任,對不符合排放標準的企業就處分。現在很多污染企業就是地方政府的,因此光靠地方環保局是不行的,還需要上一級政府進行監管。現在國家要實施最嚴格的水資源管理制度,因此對違法排污的企業進行嚴肅處理,不能僅僅罰款了事,還要追究企業負責人的責任。
第二,必須改革官員考核體制,要對地方政府實行嚴格的環境一票否決制。治污要治官,不能GDP高了就提拔,而是要把環境作為否決票,環境指標沒有完成,這一年的任務就沒有完成,這個干部就不能提拔。
第三,國家應盡快啟動長江保護立法。為了防止環保、水利、國土三個部門的扯皮,應該通過《長江法》立法,明確規定長江的開發利用、污染保護等各方面的責任分工。
現在長江的水污染形勢非常嚴峻。我們雖然已經有了《水污染防治法》,但法律的執行力度不夠,鑒于長江的特殊性,我認為需要在一般法的基礎上盡快制定特別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