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江西省環保廳組織有關單位編制完成《江西省地級以上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水源環境狀況評估報告》和《江西省地級以下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水源環境狀況評估報告》。為進一步全面、準確了解和掌握水源環境狀況,因地制宜開展環境監管,按照我省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環境監管常態化管理要求,省環保廳今年將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水源環境狀況評估范圍擴大至地級以下城市。
為保證工作需要,省環保廳下撥評估專用工作經費,組織專人開展評估工作,對2012年全省11設區市134個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環境狀況進行了評估。 從評估結果看,2012年度我省11個設區市26個地級以上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水質達標率均為100%,106個地級以下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參評的飲用水水源地水質狀況總體良好,水質達標率為97.59%。針對評估中發現的獨立監測能力不足、應急管理能力薄弱等環境管理問題,省環保廳要求各地及時制定有效對策,整改完善,確保人民群眾飲水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