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個清零、一個提標”,臨沂碧水保衛戰這樣打 |
發布日期:2022/5/24 9:32:53 |
水資源是事關城市長遠發展的重要保障。為做好“城市建成區雨污合流管網清零行動、城市建成區黑臭水體清零行動、城市污水處理廠提標行動”工作,近日,我市印發《臨沂市城市排水“兩個清零、一個提標”工作方案》(下稱《方案》)。
《方案》要求,2025年6月30日前,全市建成區內市政排水管網、居住小區、機關、企事業單位、學校、醫院、餐飲、賓館、洗浴、洗車、農貿市場、工業園區等方面的合流制排水管網全部清零,城市建成區黑臭水體全部清零,60%城市污水處理廠完成提標改造,城市再生水利用率達到55%。
城市建成區
雨污合流管網清零
雨污管網作為埋藏于地下的城市“動脈”,是提升城市環境、檢驗城市內部運行系統的重中之重。
《方案》要求,各縣區(開發區)要在2022年5月底前完成建成區雨污合流管網摸底調查;要系統掌握市政和居住小區、機關、企事業單位等方面的排水管網布局、長度、管材、管徑等情況,運用信息化手段強化城市管網綜合管理;要科學編制城市雨污合流管網改造實施方案,并列入政府城市建設投資計劃。
同時,各類城市更新項目必須同步實施雨污合流管網改造。新建城區及各類工程項目必須采用雨污分流制。市政雨污合流管網改造時,應對原有管道進行科學論證,原有合流制管道作為污水管道的,先實施修復和清淤,確保其具備污水收集功能;原有合流制管道作為雨水管道的,清淤后再投入使用,避免污染物排入河道。對摸排發現的市政排水管線混錯接點同步實施改造。新建雨水管網需保證發生城市雨水管網設計標準內的降雨時,地面沒有明顯積水;發生城市內澇防治標準以內的降雨時,城市道路積水不超過15厘米,停留時間不超過2小時,保證城市運轉基本正常。
《方案》明確,市住房城鄉建設局負責督導全市合流制市政排水管網雨污分流改造;督導全市未清盤商業開發小區和建成小區的雨污分流改造;督導全市機關、企事業單位實施辦公場所雨污分流改造。市城市管理局負責實施蘭山區建成區合流制市政排水管網改造;實施北城新區未納入老舊小區改造的建成小區、政府投資的回遷安置小區雨污分流改造。市教育局負責督導市教育局直屬學校實施校園雨污分流改造。市衛生健康委員會負責督導直屬醫療衛生機構的雨污分流改造。市生態環境局負責督導城區范圍內工業園區和工業企業的雨污分流改造。各縣區(開發區)按照屬地管理原則,負責轄區內雨污分流改造。房地產開發企業負責已清盤和未清盤商業開發項目的雨污分流改造。
城市建成區黑臭水體清零
城市里流淌的河流是清澈還是黑臭,事關發展的生態底色,事關百姓的生活質量。
《方案》要求,在成功創建國家黑臭水體治理示范城市基礎上,進一步明確黑臭水體各環節監管的責任主體,建立全覆蓋、責任清晰、權責統一、規范高效的行業建設管理體制,確保水體黑臭不反彈。貫徹落實河長制,實行日常監管巡查制度,建立遠程視頻監控,發現問題及時整改。支持建立群眾有獎舉報制度,鼓勵群眾“隨手拍”。
各縣區(開發區)對城市建成區內水體要持續開展拉網式排查。對水質達到黑臭標準的逐個建立臺賬,按照“一河一策”原則進行整治,明確治理措施、責任主體,限期完成。
此外,市、縣兩級定期對城市建成區內水體水質開展監測,結果向全市通報。各縣區(開發區)應對城市建成區內重點水體設置水質在線監測裝置,發現水質惡化,及時進行快速有效處置。
城市污水處理廠
提標及資源化利用
水是生命之源。作為經濟社會發展的基礎產業和重點產業,水污染治理產業更是落實“碳達峰、碳中和”目標的重點領域之一。
《方案》要求,明確全市城市污水處理廠地表水準Ⅳ類排放限值要求,其中總氮控制在10-12毫克/升。新建城市污水處理廠嚴格執行地表水準Ⅳ類排放限值要求?,F有城市污水處理廠具備條件的,鼓勵在出水口下游建設人工濕地?,F有城市污水處理廠實際出水或出水全部經濕地凈化后,水污染物排放日均值達到地表水準Ⅳ類排放限值要求的,以及出水已經用作再生水且不進入地表水體的,可執行現有排放標準,不需提標改造。
同時,在污水處理出水水質提標至地表水準Ⅳ類的基礎上,通過市場化方式,配套建設再生水管網與生態補水泵站,優先將達標出水排入城區河道作為河道生態補水,逐步在園林綠化、城市雜用、工業企業用戶、中水源熱等領域加強再生水推廣利用。加強用水計劃管理和建設項目水資源論證,提高再生水利用水平。
《方案》提出,完善再生水價格政策,形成由市場調節供需的良性價格機制。鼓勵采用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推動河湖濕地生態補水、景觀環境用水使用再生水。鼓勵各類社會資本,參與再生水利用設施建設運營。
來源:臨報融媒
|
|
特別聲明:本站轉載并注明自其它來源的內容,出于傳遞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時并不代表贊成其觀點或證實其描述,內容僅供參考。版權歸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權,請聯系我們刪除。電話:010-88372272 E-mail:1915838305@qq.com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