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商務〔2017〕183號
各縣(市、區)商務(經信)局,漳州、常山、臺商開發區(投資區)經發局(經貿辦):
根據《漳州市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工作方案》(漳政綜[2015]183號)精神,現就我市加油站地下油罐的防滲治理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源自省商務廳2016年開展的加油站油罐情況專項調查資料,截至2016年底,我市加油站油罐的存量中單層罐(未防滲治理)1042個(其中:薌城區76個、龍文區54個、龍海市112個、漳浦縣166個、云霄縣46個、東山縣56個、詔安縣71個、南靖縣176個、平和縣138個、華安縣56個、長泰縣52個、漳州開發區4個、臺商投資區35個),按照《漳州市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工作方案》的要求,上述單層罐必須在2017年底前全部更新為雙層罐或完成防滲池設置。請各地商務主管部門自本月起對本轄區的加油站單層罐防滲治理情況進行調查核實,督促未完成防滲治理的加油站務必在年底前完成此項工作。各地商務主管部門請分別于2017年8月20日、12月20日將本地區的加油站地下油罐防滲治理工作完成情況上報市商務局(電話:2023485傳真:7070070 電子郵箱:zzjmwsc@163.com)。
漳州市商務局
2017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