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快速推進創模及水污染防治進程,尤其是落實跨界斷面水質考核及生態補償制度,日前,《本溪市水污染防治條例》經遼寧省人大常委會批準通過。
據了解,這個條例不僅進一步明確了市環保及水行政主管部門責權外,還特別明確規定了全市河流跨界斷面水質考核及生態補償制度,主要是通過獎罰等經濟機制進一步推進全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條例規定,市政府對達到跨界斷面水質考核標準的縣(區)人民政府予以獎勵;縣(區)人民政府未達到跨界斷面水質考核指標的,應繳納生態補償金。條例還規定,本溪市水行政主管部門會同市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根據水環境影響評價結果,確定河段和湖泊最小生態環境流量,提出具體生態用水保障方案并組織實施。
尤其值得一提的是,“十一五”時期,是本溪市“七年環境治理”以來,環境治理成效最為顯著、環境面貌變化最大的5年。當年這座曾被譽為“衛星上看不見的城市”,如今已發生了質的變化。在日前環境保護部公布的2010年度全國城市環境綜合整治定量考核結果中,本溪市由“十五”末期的遼寧14個地級市排名第10位猛升至第4位。特別是通過保護母親河惠民工程等,使昔日污濁不堪的太子河(遼寧省遼河流域的四大干流之一)本溪段成為城市的美景之一。它不僅是市民們首選的休閑場所,也是全市經濟的新增長點,尤其深受房地產開發商青睞。
既要金山銀山,更要綠水青山,這已是本溪市委、市政府及全體本溪人的共識。“十二五”期間,本溪市的環保新目標是:2012年創建成為省級環保模范城市,2013年創建成為國家環保模范城市。要通過積極推進本鋼污水處理廠擴容改造和本溪市污水處理廠擴容升級及全部建成鄉鎮污水處理廠等一系列工程,確保水環境功能區穩定達標和水環境絕對安全,最終打造宜居宜業的生態文明新本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