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山東省德州市環保局日前制定出臺了《主要河流斷面水質監控預警與快速反應辦法》(以下簡稱《辦法》),進一步強化水環境監管,確保全市主要河流水質持續改善。
《辦法》從河流水質預警機制、預警報告、快速反應、超限處置4個方面對主要河流斷面水質監控預警進行了細化說明,建立起全市監控預警與快速反應工作框架,確保及時掌握河流斷面水質情況。對水質超過預警線的斷面,責令責任縣(市、區)限期治理,逾期仍超限的將實行掛牌督辦、區域限批等處罰措施。德州市環保局局長吳文群告訴記者,《辦法》的制定出臺,將逐步健全完善水環境安全信息集成預警決策平臺及科學決策支撐體系,增強水環境監測能力,更好地履行水資源保護職能。
水污染防治任務艱巨推動《辦法》出臺
德州市位于山東省西北部,轄區內有4條主要河流,分別是漳衛南運河、馬頰河、德惠新河和徒駭河,均系海河流域水系。
在德州市轄區內,漳衛南運河分為漳河、衛河、衛運河、南運河、漳衛新河5部分,其中衛運河、南運河、漳衛新河流經德州市,總長216公里,流域面積2326.64平方公里;馬頰河長189.16公里,流域面積3704.37平方公里;徒駭河長60公里,流域面積1963.33平方公里;德惠新河長121.59公里,流域面積2138.51平方公里。四大河流水系幾乎覆蓋整個德州市,水網密布,只在汛期有較大流量,其他時段基本無自然徑流,因此一旦發生水污染事故,靠自然凈化很難解決,人工處理難度極大。
近年來,德州市委、市政府把水污染防治工作擺在突出位置,堅持以環境保護優化經濟增長,將保障群眾飲水安全、改善水環境質量、打擊環境違法行為、遏制高耗能、高污染產業擴張和提高環境管理水平作為重點,大力實施"碧水藍天工程",通過采取簽訂責任書、提高排放標準、實行分段考核等措施,促進水環境質量持續改善。2008年,4條主要河流的5個出境斷面中,主要污染物化學需氧量濃度較2007年平均下降了37.2%;2009年1~6月,化學需氧量濃度平均值較去年同期下降了38.9%.
但是,受多種因素影響,德州市水環境質量實現根本改善的任務還十分艱巨,稍有松懈就有可能反彈。為此,德州市出臺了《主要河流斷面水質監控預警與快速反應辦法》,在深入開展水污染防治的同時,進一步強化水環境監管,明確責任分工,由單純的事后監督變為事前、事中、事后全方位控制,隨時掌握水質動態,確保一旦出現水質超標事件能夠快速反應,及時處置。
四個方面構建監控預警與快速反應框架
《辦法》從河流水質預警機制、預警報告、快速反應、超限處置4個方面對主要河流斷面水質監控預警進行了細化說明,建立了全市監控預警與快速反應工作框架圖,并組建了由市環保局局長吳文群任組長,有關科室負責人及各縣(市、區)環保局長為成員的監控預警與快速反應領導小組。
河流水質預警機制明確了當主要河流斷面水質超過考核限值或出現惡化趨勢時,根據污染程度,按照分級預警、分級快速反應、分時限恢復水質的原則進行日常管理。按照河流斷面水質污染程度,預警級別分為黃色、橙色和紅色三級。其中,對納入國家和省考核的第三店、田龍、夏口橋、王杠子閘(東劉)、大店閘(李辛橋)、小泊頭橋6個河流斷面預警限值,2009年分別按照COD/NH3-N大于60/7mg/L、70/9mg/L、80/11mg/L,2010年大于50/3mg/L、60/5mg/L、70/8mg/L設立黃色、橙色和紅色預警線;對其他考核斷面預警限值,2009年分別按照COD/NH3-N大于65/8mg/L、80/11mg/L、90/13 mg/L,2010年大于55/5mg/L、70/8mg/L、80/10mg/L設立黃色、橙色和紅色預警線。
《辦法》規定,由德州市環境監測中心站負責通過每月的例行監測和河流水質自動站對全市主要河流斷面水質進行監測監控,一旦發現斷面水質出現異常惡化(主要污染物指標比上次監測時上升50%以上,但未達到預警線)或超過預警線,要及時核實并于核實后半小時內報快速反應領導小組有關成員。
領導小組接到斷面水質異常報告后,要立即啟動快速反應機制,詳細調查原因。當斷面水質超過黃色預警線時,由責任縣(市、區)環保局長組織人員,兩小時內到達現場調查原因,18小時內將情況報市環境監察支隊,市環境監察支隊24小時內向領導小組成員單位反饋。當斷面水質超過橙色預警線時,由領導小組副組長帶隊,3小時內到達現場調查原因,24小時內向領導小組成員單位反饋。當斷面水質超過紅色預警線時,由領導小組副組長帶隊,3小時內到達現場調查原因,24小時內報組長,同時向領導小組成員單位反饋,并向市政府有關領導匯報。當斷面水質出現異常惡化時,由市環境監察支隊負責組織調查原因,3小時內到達現場,24小時內將情況報告副組長,同時向領導小組成員單位反饋。
根據調查結果,由市環保局總量辦于36小時內對超限斷面提出處置方案。對水質超過黃色預警線的斷面,責令責任縣(市、區)積極落實方案,20天內恢復至黃色預警線以下,逾期仍超限的,責任縣(市、區)要向領導小組作出專題匯報。對水質超過橙色預警線的斷面,責令25天內恢復至黃色預警線以下,逾期仍超限實行掛牌督辦。對水質超過紅色預警線的斷面,責令5天內降至橙色預警線以下、20天內降至黃色預警線以下,連續60天或全年累計3個月以上超紅色預警線的,將對當地新建項目實施限批,直至斷面水質連續兩個月穩定在黃色預警線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