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闊的湖域水面、生物多樣性,使我國最大淡水湖鄱陽湖成為全球最重要的候鳥越冬地和濕地生態區域之一,也是長江最重要的洪水調蓄器。但如今,這個江西的“母親湖”正面臨著深度傷害。水域面積萎縮至不足200平方公里——這是鄱陽湖的最新“生態圖”。水位持續低枯的背后,令人憂心的是人為破壞肆意開發現象的日趨嚴重,有關部門保守估計,已有上萬畝鄱陽湖水域被侵占。那么,是誰在“蠶食”鄱陽湖?
【現象】上萬畝水域被別墅度假村侵占
位于鄱陽湖核心區的都昌縣南山濱水西區,正對著鄱陽湖松門山水域,一些山體被劈開,推土機和運土車將旁邊山體石塊甚至建筑垃圾,填入干涸的鄱陽湖湖床上;圍繞湖邊堤壩周邊商業樓盤正在緊張建設。當地介紹,濱水西區包括公園在內大約有400畝土地是圍湖和填湖所得。
與都昌縣隔湖相望的星子縣更善打“擦邊球”。借著修建鄱陽湖西大道以及蔡嶺至馬回嶺高速公路連接線工程的機會,推土機不斷將新土推到湖床上,圍填湖面,修建湖邊大道和湖邊公園——斜川公園。附近白鹿鎮河東村村民說:“被填掉的湖床,有的是我們1998年后退出來的湖區低洼地。現在政府又把它填掉,好不容易恢復的鄱陽湖又被‘打回原形’,這樣的折騰真讓人心痛!”
在鄱陽湖主要水域的鄱陽湖濕地公園珠湖邊,鄱陽縣“大膽”引進開發商劈山填湖,投資約20億元建國際度假村。記者看到,被劈開的山體填平了小湖灣;一棟棟三四層高的別墅正在緊張施工,配套開發的休閑旅游場地也占了部分湖面……
江西省國土、水利、漁政等部門證實,近年來,一些地方政府在未被審批的情況下,利用鄱陽湖長期低水位利于施工的特點,通過圍湖造田、填湖造地等進行開發建設,保守估計已有上萬畝鄱陽湖水域被侵占,且有愈演愈烈之勢。
鄱陽湖水域“填湖圍湖”開發早有禁令。
2001年的《江西省河道管理條例》明確規定“禁止圍湖造田和修建填湖工程”。而根據國務院于2009年12月正式批復的《鄱陽湖生態經濟區規劃》,鄱陽湖湖體核心保護區是以吳淞高程湖口水位22.48米為界線的湖體和濕地,面積5181平方公里;并明確規定核心保護區內“強化生態功能,禁止開發建設,嚴禁圍湖造田”。而目前,鄱陽湖被填掉和圈占的水域湖汊基本處于吳淞高程22.48米范圍以內。
鄱陽湖的湖泊涉水項目要經過水利部門審批。這些年來,江西省水利部門基本沒批準過相關的填湖或圍湖工程。”2006年以來,有關部門對湖區的填湖圍湖現象進行過整頓,但不久就“死灰復燃”。
【原因】土地緊張,地方政府推動填湖
那么是誰在為“填湖圍湖”開綠燈呢?
記者采訪發現,填湖圍湖背后最大推手是沿湖一些地方政府。在土地使用指標越來越緊張,以及湖邊土地潛在開發價格高的背景下,不少地方將眼睛盯上了鄱陽湖水域。
都昌縣濱水西區開發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人認為,當前對耕地保護越來越嚴格,土地紅線不好輕易觸動,雖然填湖圍湖對生態有一定影響,但填湖造地生財也是當地解決發展中土地緊張和資金困難的一個“創舉”。
當地群眾也給記者算了一筆賬:都昌縣通過“湖灣麗景”用地出售和預計的土地買賣,總體預期收益約為6億元,遠遠高于當地公布的2.5億元濱水西區總開發投資。
而一些沿湖政府進行圍湖鞏固湖岸線、造景建公園等,也拉高了湖邊土地價格。星子縣白鹿鎮河東村磨嶺蔡村組緊靠斜川公園,通過圍湖填湖修堤穩定湖岸線,建湖邊景觀公園,原來無人問津的湖邊土地成了“香餑餑”。從2009年開始,這個村組有100多畝地以每畝2萬元被征用后,被政府以每畝200多萬元的價格出售給開發商。
鄱陽湖多頭管理、職責不清,也是填湖圍湖現象難以遏制的一個重要因素。記者采訪了解到,目前,鄱陽湖管理涉及水利、國土、農業、環保、林業、交通等多個部門,職責交叉。每個部門只管理涉及鄱陽湖一個方面的內容,“各念各的經”現象明顯。
【代價】30年間,湖內魚的種類減少四成
江西省科學院鄱陽湖研究中心副主任、生態專家戴年華表示,1974年,鄱陽湖的魚大概有122種,上世紀80年代沒有專門調查魚類的情況下,也是122種,到2000年,見到的只有100種,去年調查的時候則只有74種。
戴年華一直跟蹤調查鄱陽湖的生態情況,他認為近年來興起的圍湖造地破壞了鄱陽湖的湖岸線,這使得一些魚類失去了賴以生存的環境。戴年華說:“好多魚類是在湖灣里面產卵,漲水以后湖灣里面就會長草,魚就有吃的了。現在湖岸線直了,像一些大堤一樣,水泥一封,水草也不長了,什么也都沒有了。”
除了生態改變外,周邊漁民的生活也受到影響。去年12月初,記者來到江西都昌縣松門山水域,六七級的北風在湖面呼嘯,一些漁船在空曠的水面上不停搖晃。當地漁民告訴記者,原來舊碼頭是個湖灣,漁船能夠避風,但這兩年政府建設濱水西區把湖汊填掉后,漁船沒有地方避風,漁民們也失去了捕撈場所。
一位漁民說:“我打魚打了將近40年了。現在政府把湖給圍起來了,挖山來填湖,為了投資搞鄱陽湖生態旅游。原來有個小灣,能夠避風,現在小灣被填掉了我們都避不了風了,就是這兩年沒有的。”
【應對】填湖最高僅罰5萬,呼吁更有效措施
在我國湖泊生態保護中,滇池經過十多年污染治理,花費了約200億元生態環境也沒完全好轉;昔日八百里洞庭,因為大規模填湖圍湖開發,后由我國第一大淡水湖滑落為第二。
戴年華說,鄱陽湖此前已經經歷了一輪生態劫難,并為此“繳納”了一筆高達幾十億元的生態學費。眾多水利專家擔憂,為恢復湖面,各級政府已花費巨額資金退田還湖,將90多萬群眾遷出湖泊低洼地帶。現在一些地方又隨意搞圍墾開發建設,人再遷到湖里去爭地,前期的生態保護“學費”白繳了。
鄱陽湖首次科考負責人、江西省科學院研究員譚晦如表示,從長遠考慮,必須成立一個綜合性的管理機構,對鄱陽湖進行集中管理,形成執法合力,否則,鄱陽湖勢必又將面臨一次新的“退田還湖”工程。
“保護好這一池清水,給子孫后代留一個完整的鄱陽湖!”專家提出,當務之急是叫停和查處肆意開發行為。根據《江西省河道管理條例》,違規填湖圍湖最高處罰就是罰款5萬元,顯然缺乏有效的強制性措施。鄱陽湖的最終管理要落實到沿湖各級政府身上。建議將保護湖泊的完整性與地方政府工作考核掛鉤,有效杜絕一些地方縱容甚至參與填圍湖。
水利部部長陳雷也表示,今后要堅持蓄泄兼籌、構建江湖兩利防洪減災格局。繼續實現退田還湖。并且對湖泊分級制定保護名錄,建立政府負責、分級管理的湖泊管理保護責任體系,實行湖泊管理保護績效目標管理,明確湖泊管理保護機構、充實管理人員,配備必要的巡查和管理設備。另外,還要建立湖泊健康監測評價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