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西省政府召集省發改委、財政廳、建設廳、審計廳等有關部門召開專門會議,就如何落實環鄱陽湖污水處理資金績效情況審計整改意見、進一步推動該省污水處理運行管理進行專題研究和部署。
近日,江西省政府根據審計建議出臺了《江西省城鎮污水處理廠運行管理考核辦法(暫行)》,決定今后每年對全省所有市、縣(區)政府和污水處理運營企業污水處理運行管理情況進行嚴格的考核??己饲闆r進行全省通報,考核不合格的市、縣(區)在考核結果公布后15日內作出書面報告并進行整改。逾期整改不到位的,由省紀檢監察機關進行問責,約談政府主要領導,新聞媒體予以曝光,并扣減當年省級污水處理獎勵資金。
考核內容主要包括污水處理、污泥處理處置、生產運行管理、設施設備管理、化驗分析、臺賬管理、安全管理及其他八個方面。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核定為不合格:一是污水處理廠全年平均進水COD濃度低于設計進水濃度40%;二是污水處理廠全年平均進水水量低于設計日進水規模40%;三是存在擅自停運現象;四是存在偷排污水現象;五是存在其他嚴重違法行為。
據了解,今年年中江西省審計廳對該省環鄱陽湖的部分市、縣(區)城鎮污水處理專項資金和政策執行情況進行了審計并向省政府提交了專題報告。審計情況表明,該省僅用兩年時間就建成85座污水處理廠,成為全國第五個在縣級行政區域建有污水處理廠的省份。通過實行政府主導,市場運作的模式,較好地解決了在經濟欠發達省份籌措60多億元污水處理設施建設資金的難題,并在國內首創采用TOT融資建設轉讓經營權模式,為提高城鎮抵御洪澇災害能力和污水處理設施運行效率,改善生態環境、促進節能減排發揮了重要作用。但審計同時也發現各地在資金管理、管網建設、運營效益中仍存在一些問題,亟待整改規范。由此,省審計廳進一步提出了要加快工業園區污水處理工程和二期管網建設,提高資金使用效益;要嚴格執行財經法規,合理確定污水處理費價格,污水處理運營企業不得虛提成本加重財政補貼和民生負擔;要強化污泥處置力度防止二次污染等審計建議。
審計情況引起江西省政府的高度重視,省長鹿心社,副省長孫剛、朱虹等省領導分別作出重要批示,要求有關地方和部門要高度重視,根據審計機關提出的意見,抓緊逐項整改,跟蹤落實,盡快見效;要堅持依法依規辦事,堅決處理挪用資金和虛增成本等問題,保證城鎮污水處理資金的正常運行,充分發揮污水處理項目應有的效用。而此次江西省政府下決心對各地污水處理情況進行嚴格的考核,在外界看來,不僅表明了政府對污水治理的鮮明立場,也是對此次污水處理審計整改工作最有力的支持。